【科普】加拿大保险与国内保险的区别

保险知识 admin 139900 0 评论

在加拿大从事保险行业已经很多年了,经常会有客人问起,在国内已经有保险了,在加拿大还需要再买保险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这是必须的。只要你在加拿大有资产、有收入,有家庭、有孩子,你就一定需要考虑把保险计划做起来。


那么,加拿大保险相对于国内保险而言,又有什么优势呢?我们列举了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保费便宜


人寿保险行业在加拿大已发展了将近两个世纪的历史,所有保险公司对于不同的风险,例如死亡率、地区风险或道德风险等都有一套完整数据及监控。同时,加拿大是一个开放型自由市场,因此保险公司都公平竞争,所以能提供保费便宜合理的产品。


同时,保险的保费和地区的人均寿命紧密相关。加拿大属于发达国家,自然环境好,医疗保障体系完善,人均寿命在世界排名第13位,在81岁左右;中国的人均寿命在世界排名第83位,为73.5岁。这个差异直接导致了加拿大的同类保险和中国的比起来,价格优势明显。以年龄比较而言,有10岁左右的差异。如果买相同的保额,加拿大50岁左右的保费相当于中国40岁左右交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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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较高


加拿大人寿保险市场,产品种类多,市场层次广,保险公司会因应市场需要,各自定位,保额自五万加币到九千万加币的保额不等。亦因为加国人民对保险意识高,生活水平高,一般投保额会按个人需要投保,五十万至一百万加币的人寿保额是中产阶级普遍的投保起点。


相对国内保险业在一个萌芽阶段,产品以回报为主,保额低,但实质回报又不吸引。在国内市场,中高端的客人,不只要求回报,更要求高保障。因此国内保险市场产品一直不受到客人重视,保险经纪人不能享有较高的专业地位。


无免赔条款


免赔责任、免赔条款,在人寿保险是对客人没有保障及不公平的。天灾、地震、暴乱、示威以及危险驾驶都不是或不一定投保人故意参与令自己死亡,但在内地投保,投保人因上述事故死亡,受益人拿不到赔偿。


在加拿大投保,保单是没有免赔责任、免赔条款。保障不会因为投保人搬迁、移民、转职业等等而改变,各保险公司除了在保单生效两年内自杀不予理赔外,其他死亡原因,会按保额赔偿。

以国内某人寿险公司条款规定为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4)项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我们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而加拿大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是:如果受保人于保单生效日或任何复效日期(以较迟者为准)起计两年年内自杀,不论当时神智正常或失常,身故赔偿将只限于退还已缴交的保费(不附利息)。

注:加拿大法例注明以下行为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已经触犯法律,保险公司不予赔付。1、投保人或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的。2、被保险人因自身的犯罪行为而导致的。

在“不可争议”条款方面,加拿大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作废”。简单来说,保险公司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予以抗辩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便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


严进宽出


加拿大的保险业还一直奉行严进宽出的原则,即在申请保单的时候对投保人或被保人进行财务和身体状况方面的严格审核,一旦保单生效之后需要理赔时手续就十分简便。在中国大陆,在投保时审核相对宽松,但在索赔时相对繁琐复杂。


加拿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以提供保障为本业,对于风险分保及风险管理都能好好掌控。因此投保免检的要求,比国内高很多。例如四十岁的客人,身体健康正常,投保加币100万以下的人寿保险,或者15万以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都是免体检。若需要体检,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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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资产保护


保险公司一向都是有钱人的最后避难所。保险公司有高的保密性,高端客户可享用保险产品将部分资产安全转移到境外。同时亦可利用保险产品的特性,透过保费和保额的杠杆将资产放大。


法律监管严格

加拿大保险监管采取的是两级监管的模式,即联邦和省两级,两级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联邦政府的监管机构是金融机构监管办公室(OSFI),负责监管在联邦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信用社等,监管核心是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偿付能力;省级监管机构是金融服务委员会,监管的是在本省注册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其监管重点是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人寿保险理赔的争议在加国是非常罕见,投保人本着「最高诚信」的精神投保,保险公司就尊重合约精神尽快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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